关于招募北京市朝阳区人民调解员的通知

发布时间:

2022-06-25 12:56


为强化贯彻落实区委、区政府关于深化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精神,推进开展区矛盾调处中心建设筹备工作,构建可调解诉讼类矛盾纠纷回街乡(部门)先行调解体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》以及《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》等规定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人民调解员。

招聘单位:北京市社会组织法律调解中心

调解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
  (一) 原则上为非财政供养人员;

(二)大专以上学历;

(三)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文字写作能力和现代化办公能力;
(四)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;
(五)没有违法违纪情形。

另外针对“两代表一委员”(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)、“五老”(老党员、老干部、老教师、老知识分子、老政法干警)、优秀律师或具有五年以上法律(调解)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择优聘任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被聘用为人民调解员:

(一)受过行政、治安以及刑事处罚的
(二)受过纪律处分被开除公职的
(三)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
(四)因受惩戒被免除职务的

(五)其他不得担任人民调解员的情形

联系咨询电话:40003041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