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事调解
调解中心设置专门的运营部,制定了严格的人员选聘标准、培训和考核制度以及工作规范和业务流程。人员结构上采取调解员和调解辅助人员相结合的工作模式,调解员和调解辅助人员各司其职,人力资源得到了最大化的利用,同时又规范了工作流程,提升了工作效率,使调解员的人均调解案件能力得到了大大提升。
1.社会+司法
多元的社会调解资源和稀缺的司法资源相结合的模式。通过社会化服务及信息化平台,将当事人、社区网格资源、行业专业资源、各类调解资源和法院、人民法庭、法官有机整合,推进诉源治理与“吹哨报到”“接诉即办”机制的有效衔接,在司法资源的保障和管控下,充分发挥各类社会调解资源的化解纠纷的作用。具有纠纷分流、诉调对接、司法确认、诉讼服务等多项功能。
2.专家+辅助
专家资源和辅助资源相结合的模式。引入服务人员辅助行业专家、调解组织或调解员完成调解辅助性事务,减轻专业调解人员的事务工作,帮助其集中精力投入调解关键工作中去,提高专业调解资源的使用质量和效率。提升专业调解人员积极主动性的同时,促进多元解纷质效优化。
3.线上+线下
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模式。通过线下资源的投入,保证已有线上信息化平台(人民法院调解平台、北京法院多元调解平台等)的使用外,在各人民法院案件流程跟踪管理系统的基础上,结合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社会化服务管理需要,优化诉前或审前管理的信息化功能,确保多元解纷社会化服务在法院监管下规范运作,同时支撑社会化调解资源的选、育、用、留,不断强化和优化法院多元调解资源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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